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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動中國10月27日消息 10月26日,西安市出臺鼓勵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了“企業退出運營前要提前30天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退還承租人押金,完成所有車輛回收等工作”。
眾所周知,前段時間酷騎“押金難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由于其資金鏈斷裂遲遲不能退還用戶押金,用戶上門討說法,各大媒體口誅筆伐,酷騎最終無力回天以10億變賣慘淡收場。 此外,還有重慶悟空單車、3Vbike等小型共享單車公司宣布倒閉,更嚴重的是,南京町町單車傳出跑路,用戶的押金以及自行車廠商的尾款付之東流。共享單車行業風云驟變使得用戶惶恐不安,種種亂象映射出共享單車行業的監管弊病。 此次西安出臺的指導意見不僅明確規定,企業退市前需提前30天公示,而且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的具體分工,避免了共享單車企業要跟十多個管理部門打交道的尷尬。 意見規定:市交通局負責科學把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總量;市城管局負責制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管理標準;市公安局負責對惡意破壞、偷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及故意擾亂經營秩序等行為的查處;市金融辦負責協調銀行機構對企業資金專用賬戶監管等等。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不得將注冊用戶個人信息公開或擅自泄露,企業采集的用戶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所必需的范圍,不得利用其服務平臺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信息。針對共享電動車,指導意見提到,“西安市禁止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可以看出西安出臺的指導意見對共享單車行業出現的“投放泛濫”、“亂停亂放”、“押金監管”“信息泄露”等敏感問題對癥下藥,很大程度上修葺了行業監管的荒原,規范引導共享單車行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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