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App企業信息披露,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因生產的一款美膚產品未能達到國家及行業相關安全標準,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以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其中罰款20.45萬余元,沒收違法所得4.64萬余元,共計金額25萬余元。
據悉,此次事件的起因是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委托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對在天貓電商平臺銷售的飛利浦品牌某型號超音波美膚滋養儀進行了質量抽檢。檢測結果顯示,該批次產品未能滿足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所需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因此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該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為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且該批次產品在市場上的貨值金額總計為20.45萬余元。截至處罰決定作出時,已有100臺該產品被售出,從中獲取的違法所得為4.6萬余元。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